一、動物實驗室中心外圍防護區
外圍防護區主要指實驗室建筑外圍的區域。鑒于實驗動物飼養的特殊性,外圍可能需要設監控設備、人員進出的控制、衛生防護帶等。如果設施內從事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動物實驗活動,須考慮設施的安保要求,以及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后對周圍控制區域、疏散和救援的需求。外圍的防護主要通過設置柵欄、圍墻等方式實現。鑒于景觀的需求,使用柵欄更顯人性化。柵欄不應低于2米,欄桿的間距不大于10厘米,欄桿要堅固、易于清潔
二、動物實驗室中心飼養防護區
飼養防護區設施基本的形態是由入口、走廊(或通道)、功能間和出口組成。走廊是連接各功能區的紐帶,各種通道發揮快捷、隔離、消毒等作用。實驗動物設施的特點是不相容的因素多,需要利用走廊和通道對不相容的因素作合理的安排。走廊的形式包括雙走廊、單走廊、U型走廊、環廊等。設施內部的安排應根據工作流程和利于控制風險的原則確定,此外,還要考慮工程可行性和日常維護的方便性,可以組成相對獨立的單元。
三、動物實驗室中心建筑防護區
建筑防護區主要指動物實驗室所在的實驗室建筑。實驗室建筑內有動物設施和其它設施之分,其它設施可以與動物設施有關,也可以無關;動物設施可以是實驗室建筑的主體,也可以是其部分。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是動物設施環境與實驗室建筑物內其它區域環境的相互隔離與相互關系,人員、動物、物料和廢物的進出路線。使用時,動物設施及其相關的設施宜集中布置,從事感染動物活動的設施需要單獨布置。實驗室建筑除主入口外,要考慮設置動物、大型設備和廢物的出口和入口。